各镇人民政府:
目前正值春耕备耕的关键时期,为认真贯彻落实省、市农业农村工作会议和《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千村千园(合作社)助推产业精准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》(安政办发〔2017〕11号)精神,树立抓产业就是抓脱贫的思想,实现全县农业产业 “追赶超越”,现将2017年全县农业产业化建设各项经济指标建议计划下达给你们,请抓好工作落实。
一、依托主体带动,加快发展主导产业
以药菌、林果、特色种养殖为重点,依托新型经营主体牵引带动。全县发展袋料食用菌1600万袋、重点推行工厂化统一制袋。种植天麻300万窝、建成中药材加工企业1家。种植魔芋1.55万亩、有机粮油1万亩。林果产业要突出抓好科管,丰产管护(板栗、核桃)100000亩,绿化造林2.7万亩,其中核桃建园1.5万亩,建成林果加工龙头企业1个。特色养殖以猪、牛、羊、中蜂、大鲵、冷水鱼养殖为主,猪牛羊出栏8.1万头(只),养殖中蜂1.5万箱,实现水产品产量800吨。
二、强化政策引导,培育新型经营主体
2017年全县培育县级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6个、市级4个,新建县级现代农业园区11个、县级林业园区21个,建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20个、家庭农场(牧场)20个、培育职业农民150人。各镇2017年脱贫村至少建成1个县级农业园区(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建成园区的至少要有1个县级示范合作社),未建成的将不组织脱贫村验收。
三、推行双加模式,突出产业精准脱贫
推行“支部+X +贫困户”和“政府+龙头企业+园区+农业新型经营主体+能人大户+贫困户”模式。省级农业园区、龙头企业要带动贫困户150户以上,市级园区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100户以上,县级园区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。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带动贫困户50户以上、市级30户以上、县级20户以上。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5户以上,职业农民带动贫困户2户以上。各农业新型经营主体要对贫困群众进行全产业链扶持,带动群众增收致富,建成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基地,实现农民持续增收,贫困户预期脱贫。
四、强化主体责任、确保任务落到实处
各镇接此通知后,要尽快将任务分解到村、到人,确保各项产业建设指标任务全面完成。此次下达的经济指标建议计划完成情况作为各镇每季度“追赶超越”考核点评的重要依据(产业建设细化指标和奖补办法随后同产业实施方案一并下发),并纳入各镇年度综合考核,工作落实不力的将进行追责问责,各镇每季度末月20日前将任务完成情况报县农水科技局、林业局、统计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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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2月24日